欢迎访问广东省白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方网站,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今天是: 关于我们  |   简体  |   繁体
 
栏目直通车
热点新闻
        白蚁小科普 | 这些知识你应该知道!
        时间:2024-01-10   点击:1030
        白蚁防治季节什么时候开始?
        时间:2022-06-06   点击:1010
        关于认真做好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回访 复查工
        时间:2022-06-06   点击:1007
        关于2021年度南京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信
        时间:2022-06-06   点击:986
        我们应该寻找什么来发现锥头白蚁侵扰?
        时间:2022-06-06   点击:962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通
        时间:2022-06-06   点击:961
        白蚁
        时间:2022-06-06   点击:959
        深圳市杀虫公司/消杀中心/专业白蚁防治/
        时间:2022-06-06   点击:946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回访 复查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6-06    来源:小编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切实保证回访复查工作的质量,建立健全复查包治资金的监管、提取与使用办法,现结合回访复查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做好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的定期回访复查工作

1、应按规定要求,在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合同中载明回访复查、包治范围和包治期限等内容。在复查包治期限内发现白蚁侵害,承包该项白蚁预防工程的单位应负责无偿灭治。已作白蚁预防处理的房屋如进行后期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材料未作白蚁预防处理而导致白蚁危害的,不属于包治范围。

2、白蚁防治单位应按照回访复查间隔时间和包治期限的规定要求,依据收集在册的不同时间竣工的工程项目,编制年度回访复查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3、回访复查过程中,应事先联系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管理人,预约回访复查时间,告知应予协调配合的相关事项。

4、回访复查时,应全面检查,尤对重点部位应重点检查,仔细查找有无白蚁活动的外露迹象或危害痕迹。

5、复查完毕,应按相关规定要求填写《白蚁预防工程回访复查表》,记录回访复查情况,并经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管理人签字;同时应将相关回访复查资料收集整理并归档备案。

有下列情形但又未采取过补防处理措施的,白蚁防治单位应提请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管理人作补防处理,以保证防蚁屏障的有效性与完整性:

(1)建花园、草坪、修排水沟,铺设地下电缆等;

(2)搭建停车房、杂物间、棚架、楼梯等与房屋接触的附属物;

(3)填高或降低室内地坪;

(4)改建室内经预防处理过的结构;

(5)将已受白蚁危害的物品搬入房屋,或将易受白蚁危害的物品堆放于房屋的外墙外侧。

二、不同预防方式的回访复查要求

(一)药物屏障预防工程的回访复查

1、回访复查间隔时间不应超过5年。在白蚁危害严重的地区或者易受白蚁危害的房屋,复查间隔时间宜为1-3年。

2、回访复查的主要内容:应通过调查访问与实地检查等方式掌握白蚁预防后建成使用房屋地址变更、扩建、改进或装饰装修等信息,并掌握白蚁危害情况,包括有无蚁害、发现时间、危害部位和程度、有翅繁殖蚁纷飞及以往灭治处理情况等内容。

3、需要重点检查的重点部位:

(1)木梁柱、木门窗、木地板等木构件贴墙着地部位。

(2)厨房、卫生间等靠近水源部位,以及沉降缝、伸缩缝、电梯井、屋檐等易受潮部位。

(3)易遭白蚁蛀蚀的其他木构件与纤维制品。

(4)室外重点检查距离建筑物10米以内的树木、草坪及堆放的杂物。

4、在回访复查过程中,当发现白蚁危害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灭治,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防蚁屏障采取必要的二次施药补防处理措施。

(二)监测-控制技术预防工程的定期检查与维护

1、采用监测-控制技术进行白蚁防治的,检查次数和间隔时间应根据预防区域内白蚁种类、白蚁危害程度及活动情况、小区环境、季节特点、饵料和饵剂消耗等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乳白蚁主要危害区,尚未发现蚁害的,每年应定期检查;已发现白蚁危害的,在进行喷粉法处理或投放饵剂后,应每2周检查1次,直至乳白蚁群体被消灭。

(2)对于散白蚁主要危害区,尚未发现蚁害的,每年应定期检查;已产生蚁害的,在进行喷粉法处理或投放饵剂后,应每2周检查1次,直至散白蚁群体被消灭。

2、白蚁监测系统的检查与维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是否有白蚁聚集、白蚁种类和数量;

(2)更换损坏的监测装置,补充丢失的监测装置;

(3)更换监测装置内发霉、腐烂的饵料;

(4)调整松动、积水和遭破坏的监测装置的安装位置,重新安装;

(5)清理监测装置四周的灌木、杂草,清除监测装置内的泥土、树根、草根等;

(6)驱赶进入监测装置内的其他昆虫和小动物;

(7)根据房屋四周的土壤、绿化等环境发生的变化,调整监测装置的安装位置或增减监测装置的数量。

3、监测装置监测到白蚁后,可在装置内喷洒粉剂或直接投放饵剂灭杀白蚁;同时应尽量缩短监测装置中白蚁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对白蚁活动的干扰。

4、每次对白蚁监测装置的检查与维护,以及对白蚁群体的灭杀处理等情况,均应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登记与建档备查。

三、建立健全复查包治费的监管、提取与使用

1、白蚁防治单位应从房屋白蚁预防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包治期限内后续服务的复查包治经费。复查包治费应按照不低于收费标准 20%的比例提取;采用白蚁监测-控制技术的工程项目,因检查与维护的成本费增加,复查包治费的提取比例应不低于收费标准的25%。

2、复查包治费应存入白蚁预防项目所在地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代管银行专用账户中,由业务项目所在地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白蚁防治单位共同监管。

3、白蚁防治单位支取使用复查包治费应编制年度预算,并报经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在有效监管下支取使用。每年支取使用的额度可按复查包治有效期年的平均数额计算。

4、复查包治费必须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的定期回访与复查包治后续服务工作,用于监测系统的检查与维护、购置施工设备、人工劳务、劳动保护、教育培训及工程管理等必要的支出。

5、各级政府白蚁防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督促白蚁防治单位足额提留并管好用好复查包治费,切实做好白蚁预防工程的回访复查后续服务工作,同时要协调处理好在复查包治期限内有关后续服务问题的投诉。


上一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白蚁防治相关产品推荐认定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广东省白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MABMHYCC7Y E-MAIL:249776109@qq.com